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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記者|胥帥
編輯|梁露月 魏文藝 易啟江 校對|段煉
8月15日凌晨,知名牛散劉鑫(網名“鑫多多”)在微信公眾號“億萬鑫”發布長文,就其舉牌德龍匯能及相關市場關切作出回應。
在長文中,劉鑫否認使用杠桿資金舉牌,稱個人資產負債率低于10%,德龍匯能持倉為全部現金倉位購買,不存在爆倉風險。他同時透露,其最早買入德龍匯能時為短線操作,后經研究看好長期價值,遂將股票轉至普通賬戶并歸還融資。
然而,在此前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劉鑫將信用賬戶股票種類標注為“人民幣融資股”。值得一提的是,這一類別在近年自然人舉牌案例中尚無先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采訪了多個券商及投資人士,各方對此解讀不一。有人認為是融資買入,有人理解為僅指兩融標的,亦有觀點認為可能指信用賬戶中自有資金買入的擔保品。
此外,劉鑫向德龍匯能報送的交易記錄曾進行過大面積修正,普通賬戶部分月份的交易數量發生較大調整,但其在長文中未就修正原因作出說明。
劉鑫回應舉牌:持倉由短線轉向長期否認杠桿資金參與
在上述長文中,劉鑫就其持股標的、持股金額、持股時間、網紅身份及價值投資等話題作出回應。
劉鑫重點提及德龍匯能、天銀機電、曉程科技和美諾華四只股票,強調其持有上述公司股票的時間均已超過半年。他認為,這些公司分屬商業航天(核心股)、黃金、CDMO(合同研發生產組織)等成長性行業,業績增速在行業內靠前,與“炒小炒差”的負面標簽不符。此外,他還公開了持倉金額,合計接近20億元。
針對市場最為關注的杠桿與資金風險問題,劉鑫作了詳細說明。他首先透露,其個人整體資產負債率低于10%,資金結構相對健康,不存在爆倉風險。
截至7月30日,劉鑫增持德龍匯能股份至1798.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01%。8月10日晚間,劉鑫更正了交易記錄,對普通賬戶與信用賬戶進行了分類。根據德龍匯能更正后的公告,今年1月,劉鑫通過信用賬戶以11.93元/股至12.40元/股的價格買入1267.68萬股。按11.93元/股計算,信用賬戶買入金額達1.51億元。一直到今年6月,劉鑫以24.11元/股的價格賣出信用賬戶中的323.22萬股,成交金額為7792.80萬元。
在長文中,劉鑫對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買入德龍匯能的行為分別進行了解釋。
他表示,融資賬戶不一定意味著有負債,股票存放于融資賬戶,不一定是融資買入,也可能是現金買入。融資賬戶有擔保比例,也可以完全沒有融資負債,賬戶中的資金可能僅作為擔保品存在。
他認為,在當前利率環境和資產荒背景下,有時融資買入是劃算的,將一部分資產放在融資賬戶充當擔保品是合理操作。德龍匯能全部為現金倉位買入,為避嫌,已進行擔保品劃轉。其中,融資賬戶持有德龍匯能130萬股,持倉金額占融資賬戶全部持倉的比例僅為5%;普通賬戶持有德龍匯能超過1600萬股,約占總持倉的95%。劉鑫強調,此次舉牌德龍匯能并非使用杠桿資金。
通常來說,個人信用賬戶的股票分為兩類:一類是向券商融資買入股票;另一類是用自有資金買入、僅作為擔保品的股票,維持一定擔保比例后可將股票轉出至普通賬戶。
劉鑫舉牌的觸發時點為7月30日。當日,他買入德龍匯能164.3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6%。劉鑫買入德龍匯能的時間跨度超過半年,信用賬戶的買入記錄可追溯至今年1月。
8月15日上午,每經記者致電德龍匯能相關人士,對方表示,公司在8月10日發現劉鑫將信用賬戶的持股劃轉至普通賬戶,于是函詢了原因。劉鑫回復稱,券商因其觸發舉牌,要求不得將持股存放在信用賬戶。該人士還表示,上市公司層面僅能看到劉鑫通過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買入德龍匯能,但無法確定信用賬戶中購買股票的資金來源是自有資金還是券商融資,“這只有其本人和券商才能了解”。
隨后,每經記者通過微信及在“億萬鑫”公眾號留言等方式,獲得了劉鑫的回復。劉鑫稱:“最早買入就是做短線,我還強調過,千萬別跟……當時融資短期……后來研究看好長期,轉普通(賬戶)還融資。你真以為融資能讓你舉牌嗎?”
無論信用賬戶是否涉及杠桿資金買入,可以確認的是,劉鑫大筆買入德龍匯能的時間是在今年1月,信用賬戶買入了1267.68萬股。
“人民幣融資股”屬于什么股票種類? 業內解讀不一
從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披露內容看,涉及自有資金表述的僅有7月30日買入的164.35萬股,即最后觸及舉牌線的部分。至于這164萬股以外的資金來源,權益變動報告書并未體現。
也就是說,在劉鑫此次長文聲稱德龍匯能全部為現金倉位購買之前,投資者無法通過權益變動報告書判斷其信用賬戶資金中有多少來自自有資金,多少來自券商融資。
根據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2014年修訂)》第三十七條,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前6個月內有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買賣上市公司股票行為的,應當披露每個月買賣股票的種類和數量(按買入和賣出分別統計)以及交易的價格區間(按買入和賣出分別統計)。但該文件未明確規定“買賣股票種類”的具體定義。劉鑫的普通賬戶標注的股票種類為“普通股”,即通常意義上的A股股票;信用賬戶標注的股票種類則為“人民幣融資股”。
每經記者查閱了今年A股三個自然人舉牌案例,分別是屠文斌及其一致行動人、萬柳軍及一致行動人、謝愷,其所填寫的股票種類均為“普通股”。當然,這不排除上述舉牌方買入時未使用信用賬戶。
每經記者梳理發現,A股自然人動用信用賬戶買入上市公司股票并最終構成舉牌的案例非常少見。最近一則明確涉及信用賬戶的舉牌案例可追溯至2015年5月,當時自然人任向敏舉牌華西股份,動用了信用賬戶,其填寫的股票種類為“流通股”。
綜上,目前自然人舉牌案例中,尚無將股票種類填寫為“人民幣融資股”的先例。
每經記者也就“人民幣融資股”的種類咨詢了多位券商人士和私募投資人士,有人理解為融資買入,也有人理解為買入的融資標的。
一位私募投資人士表示,這可能是指用信用賬戶中的自有資金買入,“人民幣融資股”與“普通股”的區分應基于賬戶分類。另一位券商人士則表示,未見過這一分類,“人民幣融資股”應指融資買入。還有一位券商人士提到,如果僅指融資標的,書面準確表述應為“兩融標的”或“融資融券標的”,“這可能有兩種理解:一是買入方式(融資買入還是作為擔保品的自有資金買入),二是買入類別(是否為兩融標的)”。
需要注意的是,劉鑫在長文中仍未回應其向德龍匯能遞交的兩版交易記錄為何前后差異巨大。相較更正前,劉鑫普通賬戶的交易記錄出現大面積修改,主要集中在今年2月、4月、6月和7月。更正前的2月,劉鑫僅少量賣出股票,未有大量買入動作;而更正后,2月賣出的股票數量從147萬股增至342.7萬股。根據更正后數據,劉鑫在1月已通過信用賬戶建倉,隨后的2月和3月買入力度不強,到4月則反復進行“做T”操作。5月,劉鑫高位賣出部分股票,普通賬戶賣出344.70萬股;6月,信用賬戶賣出323.22萬股;7月,劉鑫再度大舉增持,最終越過舉牌線。
在更正前后的權益變動報告書及提示公告中,劉鑫均承諾:“本人保證向德龍匯能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海新古律師事務所王懷濤律師向每經記者表示,從法律層面而言,舉牌對應的權益變動信息源頭來自舉牌方即信息披露義務人,交易記錄屬于舉牌方自身掌握的原始交易數據,上市公司僅是收到舉牌方報送材料后代為發布公告。因此,若原始交易記錄出現錯誤需更正,責任應追溯至舉牌方這一信息披露義務人。除非上市公司在接收和發布公告過程中存在過錯,未盡到合理的提示和注意義務,才需承擔相應責任。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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